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是我校对外工作的窗口和桥梁,是全校涉外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一、制定学校外事工作计划和外事工作规章制度;
二、协调全校外事活动,为系、部的教学、科研和国际学术交流提供信息和联系服务;
三、负责日常外事接待工作,组织、参与重要外事接待活动;
四、负责外籍教师、外籍专家的聘请和管理工作;
五、审核、报批由我校主办或承办的国际学术会议;
六、校际交流、合作科研、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长短期因公出国人员出国手续的审核、报批、管理及其护照的办理等工作
国际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国际教育学院为学校正处级工作部门,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来华留学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留学生教育管理的指示与决定,做好学校留学生工作的统一归口管理。
二、负责来华公费留学生、自费留学生的招生和录取工作。
三、负责教育外国留学生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尊重我国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
四、负责外国留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做好留学生宿舍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协调配合相关二级学院制定外国留学生人才培养方案;配合做好教学组织工作,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六、负责外国留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奖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
七、组织外国留学生参加学校及省市有关部门主办的各种文体活动,并为外国留学生举办积极向上的活动。
八、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生活情况,协调处理外国留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遇到的问题。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国际教育学院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