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介绍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教育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日益频繁,高水平复合型国际人才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青睐。流利的英语、海外大学学习经历已经成为21世纪高素质人才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
为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服务泛长三角经济区建设,2021年宿州学院与马来西亚城市大学签署了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并合作开展“0.5+1.5”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旨在为我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优质的国际化教育资源,提升我校国际化办学水平,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教育背景、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国际化专业人才。
马来西亚城市大学(City University ,Malaysia)前身是马来西亚国际联合学院,成立于 1984 年,是经马来西亚国家教育部及国家学术鉴定局(MQA)批准的正规全日制高校。2010年,升级为马来西亚城市理工大学学院, 2016 年大学升格为马来西亚城市大学,2017-2019年均被马来西亚教育部(MQA)评为教育质量五星级大学。
大学设有大专、本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课程。是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文化(教育)处和中国教育部认证名单中名列私立大学前5的名校,也是马来西亚和中国政府“一带一路”指定合作大学。马来西亚国家政府在城市大学设有“一带一路”教育培训基金专项用于中马院校国际交流学生与师资培训。
大学设有吉隆坡和新山校区,其中吉隆坡国际校区位于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的八打灵再也联邦大道战略心脏地带,交通与生活便利,主要住宅与商业区域遍布校园周边,轻松享受首都的轻快铁(LRT)服务、公共巴士、银行、餐厅、购物商场所等一应俱全。
马来西亚城市大学在中国教育部涉外监管网的查询页面:
http://www.jsj.edu.cn/n1/12027.shtml
马来西亚城市大学在中国教育部网页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的协定》名单中(第51)的查询页面: 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857/201301/146812.html
马来西亚城市大学符合以下国际机构的要求
1. 马来西亚高等教育部学术资格机构(MQA)(简称马来西亚学术鉴定局)
2. 澳大利亚大学质量机构 (Australian Universities Quality Agency( AUQA)
3. 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局 (Quality Assurance agency ( QAA) – United Kingdom)
二、招生计划
由马来西亚城市大学负责安排招生计划,年招生人数60名。
三、招生专业
英语教育、 幼儿教育(学前教育)、 机械工程
四、招生对象
宿州学院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必须获得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
五、报考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保证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
2.语言要求:雅思5.0/托福/PTE/MUET等其他受认可的英语成绩证明。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家长或家属支持,有一定的经济支付能力.
六、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2021年6月30日。
2.报名地点: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报名。
七、资格审查与材料审核
收到考生报考材料后,将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者方可正式提交材料申请。
八、录取
根据考生成绩和申请材料,择优录取。经马来西亚城市大学核准后,为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联合培养与管理模式
1.联合培养模式。
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为“0.5+1.5”,1.5为国外学习最短学制,即学生首先在宿州学院进行半年(0.5)的硕士课程学习,然后赴国外学习,在一年半(1.5)内完成所剩课程并进行论文答辩。达到马来西亚城市大学毕业要求,可授予马来西亚城市大学硕士学位。
2.管理模式。
学生出国之前签订《中马联合培养研究生安全文明承诺书》。
十、项目费用
学费为108800元/生,包含在中方大学的0.5年+在马方的1.5年学杂费、行政费;不包含在马期间考试费(50 马币每门)、补考费(200 马币每门)、重修费(根据具体科目而定)、第二年签证保险更新费(每年1000马币左右)、住宿费、交通费及生活费等。
十一、支付程序
1. 学生报名,缴纳第一部分学费48800元。
2.学生抵达城市大学成功注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学费60000元及国际学生押金1500马币(若无人为损坏设施,无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则离校时押金将如数退还学生本人)。
备注:如学生在抵达马来西亚前无法提供雅思5.0或以上成绩,则需要参加城市大学提供的9个月英语课程学习并额外支付8000马币英语课程费予城市大学。
十二、住宿费
学生在马求学期间,住宿费标准为500-800马币/生/月。
十三、生活费
生活消费水平与我国基本相当。
十四、硕士学位授予条件
根据马来西亚教育和高教部的要求,要完成联合培养计划,硕士生应达到总平均分CGPA3.0以上、完成一篇毕业论文(英文20000-30000字),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方可完成联合培养计划并授予马方硕士学位证书。不能满足上述条件者,将缓期毕业。
十五、咨询单位和电话
咨询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电子信箱:szxywsb@163.com
咨询电话:0557-2875989
注:简章中公布的各项出国留学手续费用,具体数额以相关部门收费标准为准。
宿州学院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