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机关第二党总支在逸夫楼A504会议室召开4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学习研讨会,党总支委员及所属8个党支部书记全部参加,会议由总支书记汪文哲主持。
会上,纪委委员李雪云领学了《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及《李锦斌在全省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等文件。
汪文哲解读了《宿州学院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实施方案》(校党字[2020]20号)文件精神及要求,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布置。他要求全体党员要以赵正永、张坚案为镜鉴,切实坚持和做到“四联四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和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坚持“学”和“改”贯穿始终,认真开展“十査十做”,坚持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坚持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坚持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